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反假测评及培训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区:华北 北京 类型:招标预告
发布时间: | 2024年04月22日 | 招标编号: | 202404222048380430 |
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反假测评及培训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的委托,对“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反假测评及培训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磋商,现邀请符合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反假测评及培训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GXCZ-A1-24610031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且已落实
四、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磋商
五、采购内容:为加强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反假货币培训管理,完善反假货币培训工作机制,提高现金从业人员反假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有效堵截假币,现将反假货币防伪培训及测评等相关工作采取外包方式办
理,拟通过公开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择一家优秀的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反假测评及培训服务,更多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六、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完成全部服务
七、服务地点:供应商指定地点
八、供应商资格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或开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5年(含);
3. 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含)(事业单位除外);
4. 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供应商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
文件;
5. 企业社保直接缴纳人数不得低于10人(含)(须提供近一年在本公司直接缴纳且连续缴费月数大于等于12个月)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缴费起止年月,以
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6.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8.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9. 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以往采购人的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10. 具备近3年至少3个(含)同类项目成功实施案例(须提供合同的首末页、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复印件);
1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分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且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潜在报价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
1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无需密封):
只有经过采购代理机构审查的潜在供应商方能购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对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审时由磋商小组进行)。购买竞争性磋商文
件时提供的证明文件在评审时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另行提供能满足“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资格证明文件。
(1)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成立时间为2019年04月以前,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含)));
(2) 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供应商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
明文件;
(3) 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纳税申报表不能代替纳税证明);
(4) 企业社保直接缴纳人数不得低于10人(含)(须近一年在本公司直接缴纳且连续缴费月数大于等于12个月)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缴费起止年月,以及
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5) 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以往采购人的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6) 具备近3年至少3个(含)同类项目成功实施案例(须提供合同的首末页、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复印件);
(7) 授权委托书(原件);
(8) 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每份3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3.购买时间:2024年04月22日-05月07日,09:00-17:00(北京时间)。
4.购买登记: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磋商采购活动。
十、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24年05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刘经理
手 机:13021234884
邮 箱:zbgsbj@163.com
客户咨询:010-60868695 客服信箱zbcgchina@163.com 传真:010-60868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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